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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9-20
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院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媛、金龙哲
    副组长:纪洪广、李长洪、邓波
    成  员:宋卫东、孙春宝、张英华、谢谟文、曲世琳
    职  责:统筹学院的复试工作,监督各复试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
    2、复试小组
    组  长:宋卫东、孙春宝、张英华、谢谟文、李克庆、朱维耀、曲世琳
    成  员:各专业复试教师
    职  责: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到、资审材料整理、报送工作;具体落实各复试环节工作,计算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报送拟录取名单。
二、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复试小组由硕士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申请者的复试小组还须有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复试教师是从学院教授、副教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关联关系学生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担任复试教师。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规范,保证复试结果的客观公正。要求面试教师详细记录面试内容,并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集中受理复试考生的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要求,认真审查复试考生的各类证件及材料,做好登记工作并整理归档。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有问题,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通过会议论证的形式进行决策。
三、工作办法
1、复试资格
    (1)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按正确的申请程序完成申请步骤并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3)接到并接受我院复试通知。
    2、复试录取程序

     申请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申请者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并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录取,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取。
     (1)复试报到
     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在复试时间之前到土木环境楼206报到,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2)参加复试
     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
     (1)学院9月26日前进行资格预审,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9月26日上午9: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北京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申请硕士学位的推免生在申请时可以不填报导师或研究方向;申请学士直攻博的推免生须填报导师),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限1000字以内)1份。
     如有有助于突出本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可一并附上,以供录取参考。
     表格下载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材料接收邮箱thyjsjw@163.com,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文件夹请以“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学院将于9月19日至9月26日期间视报名情况安排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ces.ustb.edu.cn。
    4、复试方式
    我院的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8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两部分。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对于跨专业、学科申请者,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基础及培养潜质;直博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6、录取
     我院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人数择优录取。我院将对录取的优秀生源进行奖励。
     若“学术型”硕士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合格,但由于招生名额、生源情况等原因不能按“学术型”硕士录取时,如果申请者本人同意,可以按“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待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修改后,学院方可录取。
     7、政审
    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

     8、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四、咨询及举报电话

     复试咨询电话: 62332951 联系人:李老师、巩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62332957
     本复试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