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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2025年普通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15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胜军、耿倩男

副组长:金爱兵

成  员:黄国忠、李远、付建新、李正要、邵晓亮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各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如下:

屏幕截图 2025-05-15 110919.png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规则

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择优录取、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原则进行。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分计划类别(普通计划、专项计划)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内,按研究方向分计划类别(普通计划、专项计划)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考核成绩低于本学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破格录取。

2.调剂规则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如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不足,本院同一学科专业内,在征得成绩合格考生、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考生需提交书面调剂申请,由申请调剂考生、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共同签字后,方可进行调剂录取。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录取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按照录取原则,如某一导师名下录取考生多于1名,则需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将录取的多余考生调剂到其他导师名下。调剂工作须考生本人、原导师和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且需遵循原报考专业学位类别、导师名下成绩排名依次进行。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巩老师 010-62332951

监督举报邮箱: linda2335@126.com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5日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普通批次博士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