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胜军、耿倩男
副组长:金爱兵
成 员:黄国忠、李远、付建新、李正要、邵晓亮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各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081400 |
土木工程 |
7 |
|
081900 |
矿业工程 |
4 |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4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全日制) |
9 |
含专项计划6人 |
085700 |
10 |
含专项计划10人 |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规则
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择优录取、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原则进行。
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云南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分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内,按研究方向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考核成绩低于本学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破格录取。
2.调剂规则
普通计划、云南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如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不足,本院同一学科专业内,在征得成绩合格考生、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考生需提交书面调剂申请,由申请调剂考生、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共同签字后,方可进行调剂录取。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巩老师 010-62332951
监督举报邮箱: linda2335@126.com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