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院发【2020】6号
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持专业课程要求的达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是支持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和能力培养的基本教学单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通过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任课教师能够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第二章 评价对象
第三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
第三章 评价责任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第四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结束后,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分析,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表》,并提交至学院进行审核。
第四章 评价方法
第五条 针对以平时考核(作业、课堂讨论、实验、上机、出勤等非卷面考试成绩)成绩结合期末考试成绩为考核方式的成绩考核类课程,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其中,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若没有平时考核成绩,可直接采用最终成绩通过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或通过评分表分析法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一) 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
针对每门课程制定了项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每项指标的目标达成度评分标准如式1所示。为课程第个目标的达成评价值;为试卷中对应支撑该课程第个目标的试题总分;为平时成绩中对应支撑该课程第个目标的总分;为试卷中对应支撑该课程第个目标的试题平均分;为对应支撑该课程第个目标的平时成绩平均得分,、分别为考试成绩及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权重。
每门课程的目标达成度评分由个目标评分值加和得到,如式2所示。
(式1)
(式2)
(二) 评分表分析法
评分表分析法需有明确的考核指标点及分值权重(即教学大纲中的考核要求),将学生各个考核指标点的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得出平均分。根据课程目标与考核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计算各个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计算方法同“成绩分析法”。如果考核指标点对应多个课程目标,可以作等值拆分或依据相应权重作不等值拆分。
第五章 评价流程与实施办法
第六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每学期或教学周期评价一次。
第七条 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第八条 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认真确定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考核点及其权重值并说明支撑理由,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
第九条 学院教学副院长、系教学主任、学院督导老师组成审核小组审核各专业课程的目标达成度情况。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将由各系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分析并拟定持续改进方案。对于连续两次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课程负责人,应更换课程负责人人选。
第十条 评价结果作为专业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检验教学改革成效、推进课程内涵建设和教师有针对性改进相应教学环节、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考核内容方式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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